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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离婚冷静期需要多久

法律 2025年11月07日 14:24 2 admin

       福建离婚冷静期需要多久?离婚冷静期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算。这30天内任意一方不愿离婚,可持相关证件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后存档。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具体详细内容和河北新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福建离婚冷静期需要多久

        离婚冷静期为30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福建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材料

        在福建办理离婚登记进入冷静期,需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及家庭关系,身份证是确认身份的法定证件。

        2. 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凭证。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此外,若有其他特殊情况或涉及特定法律问题,还可能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需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进入离婚冷静期程序。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无误后,才会发给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三、福建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手续

        在福建办理离婚登记时设置了离婚冷静期。

        首先,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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