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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有未遂吗

法律 2025年11月10日 16:26 5 admin

       串通投标罪有未遂吗?在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中,中标或者实际损害结果并非是必要的因素。实际上,此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之间是否存在合谋进行损害活动的行为,以及这种行为是否破坏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竞争原则。接下来河北新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串通投标罪有未遂吗

        在认定串通投标罪这一罪名时,并无必要要求中标的结果或者实际损害结果的产生,这是因为关键点不在于此,而是在特定情境下,涉案人员之间是否有过串通行为,且这种行为是否侵害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允性。所以,即便串通行动尚未完成,也就是没有实际中标亦或是没有形成明确的经济损失,只要参与者之间确实存在着串通的意愿与行为,那就有可能被判定为串通投标罪的未遂形态。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遂犯罪,法律也是给予相应惩罚的。刑事责任的轻重将根据未遂行为的具体情节来进行评定,其中可能涉及到行为的恶劣程度、对招投标活动公平性的破坏程度,并以此评估行为人的主观恶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串通投标罪有哪些犯罪成分

        串通投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此外,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串通投标行为会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

        -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行为。例如,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等。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三、串通投标罪有单位犯罪吗

        没错儿,串通投标罪就是指那些投标人之间互相勾结起来,抬高或压低报价,损害到招标人和其他参与投标竞争的人的利益,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话,那么这个做坏事的就得面临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还得交罚款。但是如果是以公司作为主体而进行这种犯罪行为的话,那就得执行双罚制,就是不仅要罚这家公司的钱,还要惩罚它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涉及此事的员工,惩罚的标准也是根据前面说的来定。不过得提醒大家一下,如果只是轻微地串通投标,虽然损害到了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这并不构成串通投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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