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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是怎么样规定的

法律 2025年11月23日 03:49 5 admin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是怎么样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违法,责令监护人管教;精神病人等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违法,责令监护人看管治疗;违法轻微并及时改正无危害后果;当事人无主观过错;违法行为在规定时间内未被发现。具体详细内容和河北新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是怎么样规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因为此阶段未成年人认知和控制能力有限,从保护和教育角度出发不予处罚。

        二是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这是基于其不具备正常责任能力的现实情况。

        三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例如一些初犯且情节极轻微,在发现问题后马上纠正,未对社会、他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是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强调了主观过错在行政处罚判定中的重要性。

        五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处罚有什么影响,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会产生多方面影响:

        对个人而言,行政处罚记录会进入个人档案,可能影响其在一些需要背景审查的领域,如求职某些特定行业、申请特定资质等。在信用体系不断完善的当下,还可能对个人信用评级产生负面作用,进而影响贷款、出行等。

        对企业来说,行政处罚会损害企业声誉,降低市场竞争力,影响与合作伙伴的关系。严重的行政处罚还可能导致企业面临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后果,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其种类多样,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三、行政处罚后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行政处罚后仍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是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二者并不相互排斥。

        从法律规定看,当违法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在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同时也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时,就可能既面临行政处罚,又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可能先因违反相关市场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但若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就构成刑事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判断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违法行为本身是否符合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时,若发现涉嫌犯罪,一般会按照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司法机关会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应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所以,受到行政处罚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违法行为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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