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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0
营转非后还有报废年限吗?营运性质转变为非营运性质的车辆仍然存在强制报废的期限规定。营转非车辆,即是将原有的运营车辆变更为非营运车辆之后,其强制报废的时间限制主要依据于原先运营车辆所遵守的报废规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河北新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营转非后还有报废年限吗
营运性质转变为非营运性质的车辆仍然存在强制报废的期限规定。
营转非车辆,即是将原有的运营车辆变更为非营运车辆之后,其强制报废的时间限制主要依据于原先运营车辆所遵守的报废规定。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这类营转非车辆的报废期限通常被设定为八年。
这就意味着,即便运营车辆在变更为非运营车辆后,其使用年数仍须符合标准,并且应在八年期满后执行报废。
除此之外,哪怕车辆已经转变为了非营运用途,也并不能对距离上次使用年限未满一年的机动车提出营转非申请,以此来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以及合法合规性。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二、营转非还是8年报废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营转非”车辆存在报废期限规定。其中,此类车辆的报废年限设定为8年。所谓“营转非”,即指将运营性质的车辆转变为非运营性质的车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所提及的“营转非”车辆主要涉及到出租车淘汰后转为地方牌照的情况。尽管转为地方牌照后,其使用年限仍然保持为8年,但自车辆出厂之日起,必须在8年内强制报废,且无需进行年度审查,也无法申请延长报废期限。
三、营转非车辆报废标准最新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营运性质的车辆在执行八年的服务期限后将有机会转变为非营运性质的车辆。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特别关注并遵守以下几点要求:首先,正在运营中的载客汽车若试图转型为非营运性质的车辆,需严格按照运营载客汽车的强制报废标准进行处理;其次,对于小型及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而言,其使用寿命同样被设定为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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