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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

法律 2025年11月27日 21:27 4 admin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有几种情形,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如对合同标的有错误认识;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如利用优势低价收购;一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请求变更或撤销。具体详细内容和河北新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合同,且该误解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比如对合同标的的品种、规格、质量等存在错误认识。

        二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例如一方以极低价格收购他人急需变现的贵重物品。

        三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等;胁迫是指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等造成损害为要挟;乘人之危是指一方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二、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情形有哪些内容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如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变更或撤销。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且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等特定情形下,撤销权消灭。

        三、可变更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可变更合同与可撤销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一)产生原因不同。可变更合同主要是基于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约定的变更情形,亦或是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定事由,且当事人希望变更合同内容以符合实际情况;可撤销合同则主要是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法定事由,致使合同成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

        (二)法律后果不同。可变更合同经变更后,合同继续有效,双方按变更后的内容履行权利义务;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当事人应恢复原状、返还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选择权不同。可变更合同中,当事人通常可以选择是否变更合同内容;而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人享有撤销权,可选择行使撤销权使合同无效,也可选择放弃撤销权使合同继续有效。

        以上是关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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