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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离婚分房产怎么分的

法律 2025年12月08日 15:46 4 admin

       婆媳离婚分房产怎么分的?介绍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几种情况: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出资购房一般平均分割;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具体详细内容和河北新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婆媳离婚分房产怎么分的

        婆媳并不存在离婚问题,你想问的或许是夫妻离婚时涉及房产分割的情况,以下分情况说明:

        1.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2.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 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若双方对房产分割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4.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赠予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办

        赠予的房产离婚时的处理需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1. 一方父母赠予自己子女:若一方父母将房产赠予自己子女且登记在该子女名下,此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 双方父母赠予夫妻双方: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出资份额分割。

        3. 夫妻间赠予:夫妻一方赠予另一方房产,若未办理过户手续,赠予方在赠予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撤销赠予,房产仍属于赠予方;若已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受赠方所有。若赠予时约定了条件,需按约定处理。

        总之,赠予房产离婚时的分割关键在于确定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结合房产赠予主体、登记情况及赠予约定等因素综合判断。

        三、离婚了房产证还能保留吗

        离婚后房产证能否保留,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产不参与分割,房产证自然可以保留在产权登记方名下。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改变所有权归属。

        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对房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有多种,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可以通过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从而保留房产证。例如,双方决定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

        若协商不成,通过法院判决分割房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判。若判决房产归一方,那么该方可以保留房产证;若判决房产归双方共有,则房产证会按共有情况处理。

        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还需考虑银行贷款政策等因素。在未还清贷款前,变更房产证登记可能需要银行同意。

        总之,离婚后房产证能否保留取决于房产的性质、双方协商结果以及法院判决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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